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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关于“佛山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标”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1805-20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标
四、采购数量:本项目分为4个分包,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拟确定的供应商 |
分包一 | 茶叶包 | 6家 |
分包二 | 食品包 | 6家 |
分包三 | 水果包 | 6家 |
分包四 | 食材包 | 10家 |
注:投标人仅能对一个分包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报多个分包。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领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者,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资格性审查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由地级市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分包资格要求:
分包一:茶叶包、分包二:食品包、分包三:水果包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有独立的经营场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新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分包四:食材包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有独立的经营场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禽畜肉类、及蔬菜供应服务资格
1) 投标人若是肉类屠宰厂(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的,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新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粮油及干货副食和调味品供应服务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有独立的经营场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新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分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指引: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仅限网上报名和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佛山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资格标+分包编号”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
(1)收款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502801040003349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怡海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3)参考本公告第六点供应商资格,每个分包需要提供的资料。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投标人公司+项目名称+分包编号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573813220@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3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3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魏小姐 联系电话:13929900158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幢10层12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15015515447、0757-86762821
传真:0757-86762821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15015515447、0757-86762821
附件:1.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委托合同(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日